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817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475号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6-21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各厅直各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委联合发出的的《关于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827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是6月15日至21日,6月17日(周一)为全国首个低碳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首个低碳日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交通运输部门节能减排宣传活动主题是“绿色低碳交通伴我行”。为认真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及首个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科学策划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主题,周密策划、认真组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带头,动员广大交通运输职工、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确保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突出主题,扎实推进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和行业部署,突出主题,提出多种切实可行的活动载体,扎实全面推进,开展好今年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
(一)大力传播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组织开展“绿色低碳交通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节能减排工作成果,组织宣传“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专项行动成果,在机场、车站、服务区、公交地铁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及车辆、船舶上利用多种方式展开宣传。通过行业媒体及地方媒体,宣传报道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积极推广和广泛宣传已成功应用的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产品和工艺。各单位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力度引导交通运输企业选择使用节能低耗的技术、产品和工艺。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推广公路、水路、桥梁、隧道及沿线设施节能技术、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技术、机动车节能驾驶技术、车辆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应用技术、船舶能效管理体系应用技术、港口机械节能技术、原油码头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等技术。
(三)组织开展征文活动。省厅将举办“绿色低碳交通伴我行”征文活动,引导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围绕“发展绿色交通、建设美丽中国”的主题,谈认识,讲体会,献计策,做贡献,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影响力。征文活动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获奖稿件将在陕西交通报上开辟专栏刊登。
(四)厅运管局组织开展一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营运车辆、施工机械驾驶人员节能操作技术水平;引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培育绿色低碳交通文化。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节能驾驶理念,推广绿色维修知识,促使公众养成节能驾驶习惯,掌握节能驾驶技术。倡导公众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五)西安市作为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要以“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大力宣传绿色交通出行理念,提倡公共交通出行。广泛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节能减排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交通行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六)开展绿色低碳体验和宣传活动。各单位要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办公、低碳出行专题讲座,培养干部、职工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消费理念。发挥机关单位、政府部门在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三、彰显主题,展开宣传
各单位要立足发挥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传统媒体,积极运用微博、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厅宣教中心选择几类效果好、收效高、开展成功有特色的项目展开聚集性、规模式、有影响力的成就在宣传周期间进行宣传,如公共自行车系统、清洁燃料应用、绿色维修、信息化出行服务、公路不停车检测、隧道照明、不停车收费系统等,充分反映我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成就。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电子版及宣传活动照片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金虎 侯静
电 话:88869030 88869027(传真)
邮 箱:sxjttzcfgc@sina.cn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6月9日